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获取取保候审的许可而言,并不必定需要由具备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代为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第六十七条款规定可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均可依法申請获取相关的取保候审许可,此外,他们的近亲属或是具有辩护理由的代理人亦有相同权利提出类似请求。换言之,除了上述法律机构代表外,涉嫌罪行之人自身、他们的家属甚至法定代理人亦均有权力提出申请。
然而,考虑到律师群体所拥有的专业化知识与丰富实践经验,他们在处理此类事务中或许能够为申请者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与协助,从而提高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必须有担保人吗
在进行取保候审这一程序时,当事人必须取得担保人才能够获得批准。
作为担保人,他们的条件是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
首先,必须和案件没有任何瓜葛;
其次,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确保承担保证责任;
要享有人身自由以及相关的政治权利,不能够被禁锢于某种场合之中;
最后,要有稳定可靠的住所和可观可靠的收入来源。
而所谓的“取保候审”,实际上就是由侦查机构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必须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需特别出具一份保证书来规定其不得逃避司法调查或者阻碍其进行工作,同时也要随时准备接受侦查机构的传唤并能随时随地出庭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必须律师提交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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