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行取保候审的期间内,如果发现有必须进行逮捕的必要性时,确实存在着将此种法律措施替换为逮捕的可能性。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79条所规定,对那些其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出于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安全的考虑,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来限制其人身自由。
然而,如果在执行取保候审之后,这些人仍然有可能继续实施新的犯罪活动,或者试图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与审判工作,那么就有必要将取保候审的措施变更为更为严厉的逮捕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取保候审可以争取缓刑吗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将竭力争取为您进行辩护,以确保您能够获得最公正的审判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衡量罪犯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意程度、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以及该行为是初犯还是累犯,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减轻刑罚的法律依据,同时还需要深入了解与被告人关系密切的前科纪录和被告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等各类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通过深入剖析案宗文件及获取相关有利证据,我们会尽力查明事件真相,尽全力为您夺回可能的最低法定刑期,以免错失最佳的维权机会;
最后,我们的目标是全方位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让您在法律的庇护下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平等待遇。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可以变更逮捕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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