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在农村地区自行建造住房所需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文件要求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申请人详尽填写建房申请表格;
其次,经过村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后,提交至所在乡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核;
第三个步骤是将初步审核结果公之于众,随后上报县级政府机关进行联合审批;
最后,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会按照规定收取建房保证金,并发放建设工程许可证以允许开展施工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二、农村自建房审批手续费需要多少钱
当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进行房地产产权证书的申领手续,所需支付的费用相对较低且合理,其主要构成部分包括土地测量与绘制费用及相应的登记服务费用。
据了解,目前土地测量与绘制费用为每平米约一元人民币;而登记服务费用则为每份申请收取80元人民币。
因此,对于面积达90平米的农村独立住宅而言,完成整个产权证书的申办过程,预计需支付的总费用大约在每件申请170元人民币左右。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仅供参考,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将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各个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详情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获取更为准确的信息。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本条第(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
第十六条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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