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保险公司打赔偿款打给我子女可以吗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于支付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的款项,通常是无法直接划拨至当事人亲属个人账户的。这主要是由于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所支付的各项赔偿款均应当支付于受害者本人手中。要想将赔付款项流入到受害者同意的私人账户,必须先经由其本人进行签字或手印确认并同意他人代为领取,或者使其充分接受该款项转入其他合适账户的方案。换言之,只能在受害者本人切实同意并授权的前提条件下方可由他方代领相关赔偿款。
当出现交通事故时,应付的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因伤误工所需支付的工资、看护病人所产生的开支、日常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住宿费用、在医院住院期间吃住方面的补助费用、必需的营养费用、对伤残的赔偿金额、购买协助残疾人士行动的工具、需抚养的亲属所需的赡养费、康复费用、后续继续治疗所需开支、丧葬费用、及对死者的赔偿金额等等各方面的预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保险公司结案了还能继续赔偿吗
若是在保险公司完成理赔事务之后,对方再次提出理赔请求的话,保险公司便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了。依据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规定,当赔付款项经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协商并确定之后,对于被保险人额外追加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将不进行任何赔偿并且不负有此项义务。若实质上存在应当赔偿却未能赔付的情况时,唯一有效的追索方法便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敦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祸保险公司打赔偿款打给我子女可以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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