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赠送的东西一直不送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11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面对此类问题,建议首先与装修承包商深入沟通,明确原因及赔偿诉求。依据合同条款,书面投诉并保留证据。同时,可寻求政府或消费者组织协助。若情况严重,可考虑法律诉讼保障权益。
装修公司赠送的东西一直不送怎么办

一、装修公司赠送的东西一直不送怎么办

在面对此类问题时,您或许可以考虑按照如下步骤执行:

首先,应该积极地与所选的装修承包商进行深入充分的交流和协商,详细了解造成这一局面的具体原因所在,并明确告知他们您对此所提出的赔偿诉求以及合理的解决方式预期;

其次,依据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合约条款作为依据,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投诉,以便为日后可能出现的维权行动保留充足且确凿的证据支持;

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向相关的政府职能机构或者消费者保护组织寻求帮助和支持,通过他们的调解以及协助处理,尽可能地争取到最大程度的消费者权益保障;

最后,若情况已经严重恶化至无法挽回的地步,那么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装修公司没有签合同定金能退吗

这并不是一个明智之举,若对方在契约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如故意隐瞒重要事项、实施欺诈手段等情况,您有权利请求其返还定金

然而,若仅仅是您方面违背了合同条款的话,对方有权保留此定金。

反之,倘若您已经支付了定金却未能与对方共同签署定金合同,那么您可运用“双方未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为由,向对方申请归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装修公司赠送的东西一直不送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装修公司赠送的东西一直不送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42****7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4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41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3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通180****701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4****596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2****254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装修公司送的家具一直不到货怎么办
关于家具逾期交付,买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需考虑违约天数和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若合同中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买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若违约金过高,买方也可申请调整。支付违约金后,卖方仍需履行合同义务。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赠送过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律师回复]
一、已经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吗(即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即行使赠与人撤销权。赠与人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赠与人不可行使撤销权: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证性质的。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2、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已经赠与的东西要回的后果是什么(即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一)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就任意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不具有溯及力,在撤销前已交付的财产,赠与人不得请求受赠人返还。
(二)法定或者授权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对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具有溯及力。赠与撤销后,如果赠与合同尚未履行,其效力在于免除赠与人履行之责,如果赠与合同已部分履行,则未履行部分不需要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应依法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已全部履行,其效力则表现为使受赠人取得的所赠财产失去原有的合法依据,受赠人应当依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返还财产。具体而言,在实践中此种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赠与尚未履行,即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人一经行使撤销权,则使赠与关系消灭,即赠与一经撤销即视为自始无效,赠与人不再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2、如果赠与标的物已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此时则只能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权人撤销赠与也使赠与关系消灭,受赠人取得赠与物所有权则失去法律上的依据,受赠人应依所有物返还或者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或者继承人返还受赠的财产。返还的财产应当是自有撤销原因之日起尚存的赠与利益,包括赠与物及其所生孳息。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如果受赠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中的义务,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受赠人应当返还受赠的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装修公司送的家具一直不到货怎么办
关于家具逾期交付,买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需考虑违约天数和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若合同中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买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若违约金过高,买方也可申请调整。支付违约金后,卖方仍需履行合同义务。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装修房子没有合同,装修公司要我搬东西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客户欠钱不还,最好不要采取搬东西这种过激方式来解决,以免激化矛盾。   2、最好去,在诉前或者诉中都可以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如果债务人没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也可以在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 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装修不付款拆东西违法吗
装修工程的承担方式决定了砸掉建材是否合法。若工程为承包制,装修公司按包工包料负责建材采购,此时砸掉建材合法。而纯清包模式下,建材由业主购买,装修公司无权擅自拆除,否则违法。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经济损失超五千元即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装修没有合同搬东西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客户欠钱不还,最好不要采取搬东西这种过激方式来解决,以免激化矛盾。   2、最好去,在诉前或者诉中都可以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如果债务人没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也可以在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 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59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装修欠钱没有合同能搬东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客户欠钱不还,最好不要采取搬东西这种过激方式来解决,以免激化矛盾。   2、最好去,在诉前或者诉中都可以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如果债务人没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也可以在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 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装修不给钱拆东西犯多大罪?
装修不给钱拆东西犯多大罪就要看给房主带来的损失,一般不给钱是不可以拆东西来解决的,这种行为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欠工人的工资是会让房主付出代价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装修欠钱没有合同,搬东西犯法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客户欠钱不还,最好不要采取搬东西这种过激方式来解决,以免激化矛盾。   2、最好去,在诉前或者诉中都可以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如果债务人没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也可以在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 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59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西安装修投诉该找哪个部门
遇到小区物业问题,可向物业、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府等投诉,强调问题的严重性与紧迫性。如房屋精装且已入住,先向开发商投诉;若问题未解决,再向物业管理科求助。若业主自行装修,先向装修公司申诉,问题仍未解决,再考虑向物业管理科投诉。
10w+浏览
行政类
装修欠钱,没有合同,去搬东西犯法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客户欠钱不还,最好不要采取搬东西这种过激方式来解决,以免激化矛盾。  
2、最好去,在诉前或者诉中都可以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如果债务人没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也可以在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
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59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装修欠钱,没有合同,去搬东西犯法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客户欠钱不还,最好不要采取搬东西这种过激方式来解决,以免激化矛盾。  
2、最好去,在诉前或者诉中都可以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如果债务人没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也可以在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
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你好,我需要知道关于装修合同标的是什么东西,我不懂这方面所以我想来找一下专业的答案,希望能找到,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装修合同标的什么答案如下
 施工合同的的标的是建筑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律师回复]
一、已经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吗(即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即行使赠与人撤销权。赠与人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赠与人不可行使撤销权: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证性质的。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2、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已经赠与的东西要回的后果是什么(即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一)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就任意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不具有溯及力,在撤销前已交付的财产,赠与人不得请求受赠人返还。
(二)法定或者授权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对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具有溯及力。赠与撤销后,如果赠与合同尚未履行,其效力在于免除赠与人履行之责,如果赠与合同已部分履行,则未履行部分不需要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应依法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已全部履行,其效力则表现为使受赠人取得的所赠财产失去原有的合法依据,受赠人应当依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返还财产。具体而言,在实践中此种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赠与尚未履行,即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人一经行使撤销权,则使赠与关系消灭,即赠与一经撤销即视为自始无效,赠与人不再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2、如果赠与标的物已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此时则只能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权人撤销赠与也使赠与关系消灭,受赠人取得赠与物所有权则失去法律上的依据,受赠人应依所有物返还或者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或者继承人返还受赠的财产。返还的财产应当是自有撤销原因之日起尚存的赠与利益,包括赠与物及其所生孳息。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如果受赠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中的义务,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受赠人应当返还受赠的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装修公司赠送的东西一直不送怎么办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