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裁决胜诉之后,被判定为“失信债务人”仍未能履行债务偿还义务,那么我们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追讨所欠债务。
首先,必须向当地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接下来,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卖等在内的多种执行手段来处置债务人的财产;在此基础上,法院将会把从执行过程中所获取到的财产移交给享有权益的债权人或申请人;最终,当所有应执行的事项全部完成后,将由法院宣布执行程序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判决书下来了被告还钱还能要求强制执行吗
在经过法院严谨审理且做出最终裁决之后,若对此判决结果仍心存疑虑,可在判决文书送达至被诉方之当日起算的15个自然日内向本级之上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然而,一旦超过这15天的期限,那么被判决的双方都需按照判决结果尽其相应责任和履行义务。倘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中规定的任何责任,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若在判决胜诉之后,“失信债务人”依旧未能履行其所负的债务义务,我方将会毫不犹豫地采取强制执行的必要措施。首先,我们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包括但不仅限于查封、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卖等多种方式来处理债务人的财产,并将所有依法所得的财产悉数移交给债权人。待执行工作全部完成之后,法院将正式宣告执行程序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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