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离职能否拿到补偿
在劳动者未签署合同便自行离职的情况下,通常无法获取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然而,若用人单位从开始聘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个月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请求,要求其按月支付双倍工资,且最长支付期限为11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未签署劳动合同时,贵方仍然享有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若是在此种情形下申请劳动仲裁,首当其冲需要证实与雇主公司之间确有关联。您可尝试通过收集以下方面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观点:1.收集包括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单或其他形式的工资发放纪录以及员工花名册在内的相关资料。2.假设雇主公司曾为员工投保缴纳社会保障金,那么您可以登录当地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者直接前往该部门打印自身已支付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记档。3.搜集有关雇主公司向您提供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示明特定岗位和职务身份的相关证书。4.从雇主公司处收集以往考勤记录。5.寻求同事的相关证实意见。6.搜集载有人名的雇主公司之所有文档。7.搜集您代表雇主公司与其他机构或个人签署的相关文件等。当上述列举的所有证据都收集齐全之后,便可证明其实真正的劳动关系的确存在,并可以以此作为申请劳动仲裁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劳动者未事先签署合约便决定离开工作岗位,往往很难有机会获取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然而,若是雇主未能在一个月以内与劳动者正式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便有权向雇主要求支付双倍的薪资报酬,且该支付期限最长可达11个月之久。换言之,雇主必须在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会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因此,无论是劳动者还是雇主,都应当高度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事宜,以此来规避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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