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短几天有案底

最新修订 |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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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刑事拘留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嫌疑人送至看守所。刑事拘留作为诉讼过程的一部分,可能在公安机关留下记录。是否形成“案底”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需谨慎评估。
刑事拘留最短几天有案底

一、刑事拘留最短几天有案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文规定,自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起,须立即将其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且最晚不能超时二十四小时。由此可见,在法定的范围内,刑事拘留的最短暂期不应超出二十四小时。关于是否将会产生案底的问题,尽管本法却并无对此进行详细阐述,然而,从实践中来看,刑事拘留往往构成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环,有可能会在公安部门的档案中留下相应的记录。至于最终是否会留下案底,仍需依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审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最短时间多久放人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最短期限设定为三个自然日。当案情较轻时,公安机关有权在这个期限内鉴定嫌疑人是否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若确无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立即释放涉案人员。

然而,对于涉嫌严重罪行者,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捕请求。人民检察院也必须在收到公安机关申请批捕书后七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85条明文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须于24小时之内将其移送至当地的看守所进行羁押。而刑事拘留作为整个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有可能会在公安机关内部留下相应的记录。至于是否会产生所谓的“案底”,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因此需要我们审慎地进行评估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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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短几天
刑事拘留最短期限通常三日,公安机关须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但需注意,实际操作中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且耗时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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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之前因为打架被刑事拘留了。我想帮我哥哥问问,刑事拘留最短期限和最长期限都有多久?
[律师回复]
1、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短为3日,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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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刑事拘留最短为三日,行政拘留最短为一日。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24小时内必须提审。如需逮捕,应在拘留后第三个工作日向检察院申请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四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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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因为犯罪被刑事拘留了,现在我想帮他问一下刑事拘留最短期限是多长时间,谁能帮忙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1、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短为3日,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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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短是几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刑事拘留最短期限为三天。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三日内,须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逮捕。对于流窜作案、累犯或团伙犯罪的嫌疑人,审查期限可延至四天;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三十天。检察院接到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不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可对符合条件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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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短是几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刑事拘留最短期限为三天。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三日内,须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逮捕。对于流窜作案、累犯或团伙犯罪的嫌疑人,审查期限可延至四天;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三十天。检察院接到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不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可对符合条件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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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有个亲戚因为在单位跟别人吵架把对方打伤了,想问一下刑事拘留最短时间的多久,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以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才可能拘留到37天,你说的情况又不是大案,关到14天还不批准逮捕就得放人,不放的话就是违法超期羁押,可以要求公安局立刻放人,或者要求取保候审.不行的话就去检察院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对次有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如果是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般最多能关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这是很容易被批准的)。所以本案是有可能延长关押到3个月.而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其他延长关押期限的条件,总共加起来能关7个月.但照我看本案是不可能的,因为条件是:
必须是这些案件: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轻伤的刑罚不重,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多也就做三年牢,而且可能会判缓刑(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就不予关押,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而且故意伤害(轻伤 )案是可以作为自诉案件的,即由当事人自己举证并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直接立案进行审判;当事人不起诉或者撤回起诉,法院就不能进行审判,俗称民不告官不究。所以要争取和对方私了,这样就只要陪钱,免得牢狱之灾,还要落个犯罪记录.当然只是可以作为自诉案件,如果检察院要起诉,那即使对方不起诉也会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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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短是几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刑事拘留最短期限为三天。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三日内,须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逮捕。对于流窜作案、累犯或团伙犯罪的嫌疑人,审查期限可延至四天;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三十天。检察院接到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不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可对符合条件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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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律师您好,我表弟和朋友因为吃饭打架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啦,我想咨询一下,刑事拘留最短几天,最长几天,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行政拘留一般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也就是说,最少为一日,最长为20日;刑事拘留,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法律依据:
  《治安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刑诉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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