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认罪认罚如何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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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刑法》,个人盗窃判刑受金额、情节、特殊情形影响。认罪认罚的嫌疑人、被告人依《刑事诉讼法》十五条可获宽松处理,真诚认罪认罚,法院量刑或酌情从轻,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同时可附加或单处罚金,但具体判刑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考量,金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时,即便认罪认罚也未必大幅从轻,法院会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及多大程度从轻。
盗窃罪认罪认罚如何判刑

一、盗窃罪认罪认罚如何判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若个人实施了盗窃行为,其最终的判刑将主要受到盗窃的金额大小、情节的轻重及是否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等特殊情形的影响。就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言,他们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得到相对宽松的处理方式。详细来讲,如果被告人能够真诚地认罪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那么法院在裁决量刑时便可能予以酌情从轻考虑。这就是说,只要被告人积极主动地配合调查工作,坦诚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不存在任何加重处罚的情节,那么法院很可能会给予其较轻的刑罚,例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附加或者单独罚款。然而,具体的判刑结果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盗窃的金额、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与目的、是否有悔过自新的表现等等。如果盗窃的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即便被告人认罪认罚,也未必能获得大幅度的从轻处理。因此,对于盗窃罪认罪认罚的判刑问题,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从轻以及从轻的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认罪认罚多久能判

关于盗窃罪的司法鉴定完成后,其审判程序的执行期限在法律层面并无明确的具体规定。

然而,通常情况下,一般的刑事案件,若案情相对较为简洁明了且不复杂,那么该案件的诉讼流程将会在五到六个月内圆满完成,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案情复杂或者经过多次的退案审批等环节,那么最终的审理周期可能会达到两年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侦查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其进行侦查和羁押的总时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而对于那些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仍无法结案的案件,则可通过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方式来解决。

此外,人民检察院对于由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之内做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十五天的期限;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话,则应在十日内做出决定,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可以将审查起诉期限延长至十五日。

最后,当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生管辖权变更时,审查起诉的期限应自变更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个人实施盗窃行为所判处刑罚的轻重,受到涉案金额大小、案件情节以及特殊情形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那些自愿承认犯罪事实并接受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得到更为宽容和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如果他们能够真诚地认罪悔过,并且愿意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那么法院在量刑方面将会予以适当的减轻,甚至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较轻的刑罚。此外,还可以附加或者单独处以罚金作为惩罚措施。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虑。当涉案金额巨大或者案件情节特别恶劣的时候,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悔过,也不一定能获得大幅度的从轻处罚。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给予从轻处罚以及从轻幅度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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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盗窃罪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
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
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三)本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
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人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3、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对盗窃犯罪作出认定时候,除了要考虑到盗窃的具体数额外,同时还要先判断实际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中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因而,我们说盗窃罪认定标准,其实也就是指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了。当然,最后还需要结合立案标准,才能确定某个行为是否真的构成盗窃犯罪。
盗窃罪怎样认定,怎么界定盗窃犯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怎样认定,如何界定盗窃犯罪
认定盗窃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何认定盗窃罪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
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
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三)本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
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人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3、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对盗窃犯罪作出认定时候,除了要考虑到盗窃的具体数额外,同时还要先判断实际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中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因而,我们说盗窃罪认定标准,其实也就是指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了。当然,最后还需要结合立案标准,才能确定某个行为是否真的构成盗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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