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才算交通肇事罪

最新修订 | 2024-07-13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财产严重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驾驶员若因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引发事故,且后果严重,可能构成此罪。肇事后的逃逸或其他恶劣行为会加重处罚,若逃逸致人死亡,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什么情况才算交通肇事罪

一、什么情况才算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即由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酿成重大事故,致人身负重伤、死亡或公共及私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犯罪行为。依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若一个体在驾驶过程中有违交通规则的行为,如超速行驶醉酒驾车疲劳驾驶等,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例如致他人负重伤、死亡或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则该个体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倘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责任,甚至采取其他恶劣手段,如蓄意破坏现场、销毁证据等,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若因肇事者的逃逸行为致使他人死亡,肇事者将可能被判处最高至七年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什么情况才算伪造公文

1、犯罪主体问题方面,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本罪的实施主体必须是具备一般行为能力并已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普通公民。也就是说,凡是满足这两个条件的任何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犯罪者。

2、在犯罪客体问题上,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其所代表的声誉无疑是该罪法益保护的重点所在。就实际运行而言,国家机关所印发的各类公文、加盖的印章以及颁发的各类证明文件等均是其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进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和途径。任何形式的伪造、篡改或毁损这些公文、证件及印章的行为都会对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造成严重干扰,同时也对其名誉带来不可估量的破坏。

3、对于主观要件的分析,必须明确的一点是,本罪的行为人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而非其他心理状态。换言之,只有那些真正打算、计划并且积极实施了非法编制、改动或销毁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这一具体犯罪行为的人才可能被判定为本罪的罪犯。因此,间接故意与过失都不会成为该罪的关键要素。

4、在客观行为方面,本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有目的地实施了伪造、篡改、贩卖或者盗取、掠夺、摧毁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一系列犯罪行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伪造”是指未获得相关授权的第三方未经许可冒充国家机关名义制造虚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乃指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运输管理法规之规定,酿成重大交通事故,并对他人产生重大人身伤害、死亡或者造成极其严重的财产损失。如果在驾驶过程中,由于驾驶员的超速行驶、醉酒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而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其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值得注意的是,肇事后的逃逸或者其他恶劣行为将被视为情节加重,如果逃逸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则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情况才算交通肇事罪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5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7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3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6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连云港177****353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67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515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情况下才算肇事逃逸
算肇事逃逸的情况包括,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仍然开车逃离现场,在交管部门调查交通事故的期间逃跑,事故发生后把伤者送往了医院,但留下了假的联系方式后离开,驾驶员认为自己对交通事故不负任何责任驶离事故现场等情形。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什么情况下才被拘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能够处十五天行政拘留的,都是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如下条款进行了列举: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2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发生交通肇事,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一、交通肇事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犯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由此可见,对于这类案件的认定,关键是要查明它是否发生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二、发生交通肇事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情况下算交通肇事罪
一般违章的情况下,需要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才构成犯罪: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把病案给肇事者。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如下情况下,涉嫌犯罪才会刑事拘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花紶羔咳薏纠割穴公膜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情况算是交通肇事罪
一般违章的情况下,需要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才构成犯罪: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一个朋友撞了人,跑了。不知道算不算交通肇事,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怎样才算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规定的呢?
[律师回复]
一、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后逃跑的行为。
刑法规定对逃逸加重处罚,根本目的有二:一是为了及时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损失的扩大;二是便于尽快查清事故责任,处理事故善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是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正确认定逃逸也应当围绕肇事者在肇事后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去考察。审判实践中,应当把握好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要件。
一是主观要件,即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包括为了逃避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如果没有法定事由或者正当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应当推定为逃避法律追究。
二是客观要件,即在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前,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后逃跑。以逃离事故现场为一般情形。这里的事故现场,不仅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现场,还包括与事故发生现场具有紧密联系的空间,如按警察指定等候处理的地点等。在认定是否属于逃离事故现场时,要特别注意逃逸行为与肇事行为在时空上的连贯性。履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设定的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后逃跑,不宜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关于几种常见情形的认定和处理
肇事者被殴打或者面临被殴打的实际危险而逃离事故现场,然后立即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可以不认定为逃逸。此种情形需要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和证据存在,才能采信被告人的辩解。逃离事故现场后具备报警条件不及时报警,具备投案条件而不及时投案的,应当认定为逃逸。如果是因为出了事故内心恐惧而逃离事故现场的,或者为了逃避酒精检测等而逃离事故现场的,均应认定为逃逸。
肇事者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后,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为躲避责任经传唤不到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实质是一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的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均不宜认定为逃逸,但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肇事者离开事故现场迳直去公安机关投案,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且事故损失没有明显扩大的,可以不作为逃逸处理。肇事者逃逸后,途中害怕被加重追究刑事责任而到公安机关投案的,仍然应当认定为逃逸,其中如实交代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认定是否直接去公安机关投案,不能仅以被告人辩解为依据,应当根据离开现场后的行走线路、时间长短以及是否具备报案条件等因素综合判定。无法认定直接去公安机关投案的,以逃逸论。
肇事者肇事后虽然采用打电话等方式报警,然后逃离事故现场的,或者逃离事故现场后打电话报警的,仍然应当认定为逃逸。但因为有报警行为,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造成人身伤亡的,肇事者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如果是为了抢救伤员而离开现场,不认定为逃离事故现场。但是如果肇事者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没有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而是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的,应当认定为逃逸,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肇事者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又有逃逸行为的,逃逸行为应作为法定加重情节,对肇事者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个量刑档次,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2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致人轻伤的,在什么情况下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律师回复] 一、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吗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情形下,一人重伤,肇事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未有其他违法情形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情况算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入刑条件区分一般违章和特殊违章情形,一般违章的情况下,需要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才构成犯罪: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10w+浏览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情况,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情况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 第三项、 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6.“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7.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8.“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9.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10.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 1.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情况才是肇事逃逸?
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而擅自离开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必须要及时的报警处理,而不能够选择擅自的逃离交通事故现场,否则会构成肇事逃逸的行为,会接受非常严厉的处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怎样才算肇事逃逸啊?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
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
(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二)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虽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2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什么情况才算交通肇事罪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