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受贿罪是否属于渎职罪
虽然受贿罪并非渎职罪,然而在特定情形下这两种犯罪行为可能会同步存在。首先来辨析何谓受贿罪。所谓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凭借其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财务或者非法接收他人的贿赂,为行贿之人谋取相应的利益的违法行为。接下来则来看渎职罪的定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依仗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碍了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从而损害了公众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任,最终导致国家及人民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受贿行为与职务行为之间存在着直接的联系,并且这种行为还导致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那么此时就可能同时触犯受贿罪以及渎职罪。因此,尽管受贿罪和渎职罪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罪名,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它们之间确实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受贿罪是否属于经济犯罪
受贿罪并不被视为经济犯罪之列。受贿罪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的钱财,进而为他人谋求各种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法律定义。从法律角度来看,受贿罪其实是贪污罪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并非我们通常所认为的经济犯罪范畴。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贪污犯罪乃是国家公关部门特定人员依据其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公款及其他财物并将其用作个人利益的行为;相比之下,渎职罪则专门指代国家权力机关中的有效执行者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从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尽管这两种犯罪的本质存在显著差异,然而,如果贪污行为同时导致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那么这种情况下,该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定犯有贪污罪以及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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