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限已满怎么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办理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自然月。若该期限届满,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应将此决定提前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各有关单位。倘若在取保候审阶段发现案件不应当进行追诉,亦应对取保候审措施予以尽早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限到了怎么处罚
在被取保候审期满之后,如何对其进行处理,将取决于多种复杂的因素,以下为几种可能的情形及其对应的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轻微,其所带来的危害性也十分有限,并且已经无需再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立即撤销对当事人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
其次,若在取证过程中发生证据不足以支持诉讼请求的情况,那么也有必要对相关人员的取保候审予以撤销;
最后,如果经过详细审查和评估后,发现有必要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则应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审理,或者依法变更载定对方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上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正常的自然月份。一旦这个期限达到,就必须尽快解除对当事人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同时需要将这一决定正式通知给被取保候审人和关联的各个机构单位。其次,如果在取保候审期内发现某些案件并不适宜继续追究责任,也应该在最短时间内解除原本制定的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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