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这也就预示着,在这段时间之内,相关的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有义务在这个十二个月内完结有关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若在此期间内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则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必须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单位。因此,取保候审的起诉期限应严格控制在十二个月以内,除非出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满的情况,才需适时解除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多久开庭宣判
对于采纳取保候审的案件并无明确规定的开庭时限。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上的强制性措施,其批准期限至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期实施取保候审的时间上限为十二个月;而在监视居住方面,此类措施的执行时间则最长不可延长至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七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设定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有义务完成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工作。当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向当事人及其相关单位发出通知。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被严格限定在十二个月之内,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否则不得予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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