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离开居住地流程怎么走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获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不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而擅自离开其所栖身的市、县。若确需暂时离开原住址,必须向执行机关提出严格的申请,同时须依照执行机关的具体要求,完成相关的手续办理。这其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能涉及到提交详尽的书面申请、提供必需的个人信息以及耐心等待审批结果等环节。一旦获得批准,被许可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原居住地,并且在返回家中之后,务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如若违反上述规定,擅自离境,则有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没收,甚至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离开城市会怎样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倘若当事人擅自离开发誓遵守的本市地域范围,将面临如下严重后果:
首先,这可能导致其自身被依法拘留或逮捕,进而可能再度受到关押;
其次,假如相关责任人未履行好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且已经按照法院要求缴纳了保证金,那么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要求他们对所犯错误作出诚恳的忏悔,重新按照法定程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或予以逮捕等;
最后,如果情节严重到需要批捕的地步,法院同样有权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拘留以对抗其违法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者,在未经执行机关许可的情形下,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地所在的市区或者县城。若在特殊情况之下,确实需外出,则须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程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将面临保证金被没收甚至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