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他人财物多少钱起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明文规定,侵占行为若涉及到受托代管的特定他人财产或遗失物品、隐藏物,倘若涉案数额达到特定标准并且当事人拒绝返还或上缴,那么其行为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犯罪。尽管如此,这条法律条款并没有直接明确具体的数额限制,这部分往往需通过司法解释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侵占罪的起刑点数额往往会受到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进而由司法机构进行具体设定。举例来说,某些地区可能会将“数额较大”的标准界定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鉴于各地具体数额标准存在差异,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起刑点数额。因此,关于侵占罪的涉案金额起点问题,建议您查阅最新发布的司法解释或相关法律法规,以便了解当地适用的具体数额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他人财物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侵犯财产罪之侵占罪的法律构成要素如下:
首先,其犯罪客体为被害人对其所有财物的合法权益;
其次,该罪行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将他人交付给自己进行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隐藏物品违法据为已有,且涉及到金额较大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归还;
再次,就犯罪主体而言,该罪的实施者是所有年满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属于他人托付自己保存的财物、遗失物品或者隐藏物品却仍然违法据为己有。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将原本应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失物品或者隐藏物品违法据为己有,且涉及到金额较大,但却拒绝归还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TheCriminal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行为若涉及对特定人之财产所有权或遗失、隐匿物品进行侵害,且涉案金额累积达到一定的标准并抗拒归还相应财物时,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然而,此项法律条款并未就涉案金额的具体数字予以明确规定。在实践操作中,不同区域内国家机关对于侵占罪的立案起点存在差异,而这又受到诸如地区经济水平、案件情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在某些地区,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涉案款项即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很可能触发刑事责任。考虑到各地标准的差异性,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司法部门或者查阅司法解释及相关法规,以便获得准确的关于当地侵占罪立案起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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