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中精神损害赔偿是否支持

最新修订 |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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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在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虽然该法未明确提及精神损害赔偿,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人身权受到侵害的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理论上交通事故受害者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实际判决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裁定。
交通肇事罪中精神损害赔偿是否支持

一、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害赔偿是否支持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第七十六条明文规定,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发生时,应由保险公司在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此款律令却并未就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可获支持做出明确阐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于此类情形作出如下指引:因遭受他人身权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予以受理。综合以上法律条文,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并未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事宜,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相关规定,若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人身伤亡构成对人身权的侵犯,则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从理论层面来看,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精神损害赔偿是有可能获得支持的,但最终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视具体案件情况及法院的裁决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肇事罪中过失判刑多久

在涉及到交通不幸事件并导致人员死亡时,相关责任人将会遭到严厉的惩罚,被判处最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更为严重的情况是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者,其刑期将从三年延长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特别是在造成了他人生命严重损失的情况下,被告人将被判处最长达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当然,最终的判决还需依据案件真实情况和情节的轻重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七十六条规定,如因机动车事故引发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后果,那么保险公司理应对此承担强制性责任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尽管上述法律并没有直接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这一议题,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规定,当公民的人身权利遭受侵犯时,其本人及近亲属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因此,从理论层面来看,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确实有资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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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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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了重伤,经鉴定为七级,他想让肇事司机对他有相应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想问一下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可以有多少?
[律师回复] 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如下: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伤残等级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反之,赔偿数额低。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方式、侵权的场合和次数、持续时间,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状况及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
3、最高赔偿限额因素
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都主张赔偿数额不宜过高。因此在受诉法院地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况下,比如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如无特殊情况,所提的赔偿数额不宜超过此限。而没有限额规定的地区,可以参照最高法院推出的案例所认定的交通事故损害伤情、伤害情节及所判精神赔偿金额为上限标准,自行比照,逐级递减,但一般不应低于1000元。
4、双方责任因素
在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中,在推定机动车驾驶方为过失的情况下,按照民法通则123条规定,如果证明被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驾驶方的责任;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和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贫困地区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就可以弥补受害人的精神创伤,也对加害人起了惩罚和教育作用;而到了经济十分发达的地区却必须支付数倍或十多倍的金额,才能起到上述的作用。因此,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亦应作一因素予以考虑。
6、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身份、社会地位、知名度、性别、年龄、职业情况、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或单位、法人,对赔偿的支付能力和判决后实现执行的可能性等。
7、参照相关保险条款
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如果机动车主购买了商业保险,保额和赔偿额是有赔付标准的。目前我国的各种机动车商业保险中也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条款”,在索赔时也可以此作为申请赔偿的参照标准。
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一)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中,应一并提起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请求,否则诉讼后不得提起。(参照精神赔偿解释第八条)
(二)赔偿类别: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已可视为财产损失)
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参照赔偿解释第九条)
(三)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一次性支付,特别情况下可以分期支付。
事实上,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国家制度对法律制度的道德补充,对维护社会和谐完善我国法制具有积极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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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精神损失费,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含以下11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
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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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另外如果车辆是公司企业法人单位的,则公司企业法人作为民事赔偿义务人;如车辆是个人的由公司企业法人单位租赁的,则由个人承担;如车辆是个人的,公司企业法人包车用,则要看包车的时间长短,如属长期的,则形成雇佣关系,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短期则由个人承担。
二、可以主张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害赔偿吗交通肇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4条明确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就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其实是可以向行为人主张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害赔偿的,因此实际关系到交通肇事罪的民事赔偿就分为了三方面,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具体在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才行。若有需要的话,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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