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驾驭机动车于公路之上,若包含有下列某项或多项情景,即应面临拘役惩罚,并接受罚金处罚:1.追逐竞逐,恣意妄为,情形极其恶劣者;2.酗酒纵酒,无视社会公德,驾驶机动车辆者;3.从事校车运营业务或旅客运输服务,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者;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者。若驾驶员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则应按照处罚力度更为严厉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司机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理
针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尺度规定如下,即被判处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六个月的拘役,并处以罚款。
然而,如果在实施危险驾驶的过程中,还涉及到其他违法行为,如交通肇事等,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据所犯下的更严重的罪行来判定其罪名,进一步给予相应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以下列举的驾驶行为将面临拘役与罚金等相结合的重罚:首先是在公路上非法竞速行驶,情节特别严重者;其次为饮酒之后仍驾乘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再次是校车或者客车上严重违反运输安全规范,出现严重超载及超速问题;最后是违规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如有其他违法行为,则按照更为严格的法律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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