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这一程序中,其期限逾期必须不能够超越十二个月,而且在这一期间内,无论对于该案情的调查工作、向检察机关的移送以及法庭审判等环节,均不得出现任何停滞现象。倘若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是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达到法定的最长期限,那么就应该立即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换言之,若当事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且期限尚未到期,那么他/她通常将不会被羁押于看守所之内;然而,若是当事人并未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或者是期限已到,那么他/她很可能会面临着被继续羁押的境地。因此,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是一种能够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定不会被羁押的保障措施,而具体的处理方式则要视乎案件的发展进程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还会判刑坐牢吗
缴纳保释金,亦即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人,而且必须承诺随传随到,这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取保候审制度。它是司法机构为防止犯有刑事罪行但尚未被逮捕或者已经获准变更强制措施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通过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释金等方式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以此确保这部分人员不会逃脱拘捕、审判等刑事程序。然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取保候审改变了强制举措,但是其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否将判刑,依然取决于人民法院在此过程中所进行的审理活动所做出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指出,根据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必须对相关案件进行持续性的调查工作,并将其移送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进行审理,不得有任何中断现象发生。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发现不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期限已经届满,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会受到羁押,是否会继续羁押则需视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以及法律规定而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