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撞死人商业保险赔不赔
驾驶机动车致使他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一定会对所有费用进行全额赔偿。若交通意外系因保险公司所规定的免责条款中所列明的特定情况导致的,那么保险公司将无需对此类情况承担保险责任。
至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畴之内的事宜,保险公司也仅会在其所设定的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相应的赔偿,对于超过该限度之外的费用,则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开车撞死人拘留吗
在某些情况下,遭遇事故并导致他人死亡并不一定会立即引发对肇事者的刑事拘留。具体而言,若在此次事故中,驾驶员并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公安机关有可能不会将其视为犯罪嫌疑犯,径直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倘若行为人负担大部分责任甚至全责,那么便有可能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指控,这时公安机关就有权依法决定实施刑事拘留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时,即使车主购买了相关保险,保险公司也并不一定会为所有损失提供全额赔付。具体而言,如果事故是由于免责条款中所列举的特定情况所引起的,那么保险公司将依据法规规定不负有赔偿责任。然而若是属于保险责任范畴之内的事项,保险公司只会在事先约定的最高赔偿金额限度内进行赔付,超过此限额的部分则无法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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