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时效期多久
关于保险理赔方面,其时效性的具体划分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为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性,其一般的期限设定为五(5)个自然年度;而另一种则为其他种类的保险索赔时效性,在此范围内普遍设定为两个(2)个自然年度。无论何种情况下,针对保险索赔的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在指定的索赔时效期内进行,逾期未提出则视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行放弃该项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若超出时效期限后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且未能提供相关必要的单据证明以及未领取保险金的话,同样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了相应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保险理赔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
首先需要关注的关键点即为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鉴于保险事故发生后需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电话沟通并进行报案,如果该时间段内延迟过长,那么将极有可能引发诸如额外的调查费用等问题,同时亦会导致调查难度大幅度提升,进而对被保人理赔时效性产生较大范围的影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理赔的时效性主要区分为两类情况:对于人寿保险的索赔而言,其期限通常设定为五年;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索赔来说,索赔时效则一般定为两年。在此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必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益。若在超过上述时效之后才提出索赔,并且未能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以及尚未领取到保险金的话,同样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了相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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