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借条的情况下,我们无法按照诈骗罪提起诉讼。诈骗罪乃是一种基于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获得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对于构成诈骗罪的案件,通常会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然而,要构成诈骗罪,必须满足以下四个要素: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理状态;
最后,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使得受害者产生了错误的认知,进而导致受害者因错误认知而处分其财产,行为人因此获取到财产,而受害者却遭受到了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有借条可以诉讼吗法院判决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六百六十七条与第六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借款合同系借款人向贷款人所申请的借款,于确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一种合同形式,并且,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除非在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下。而借据,则通常被视为借款合同的书面表现形式,用以证明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存在的借贷关系及借款条件。若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如期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借款人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方面。
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利遭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因此,尽管仅凭借据尚不足以成为诉讼的充分证据,但它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依据。
然而,我们仍需关注诉讼时效的限制,以免因逾期而丧失胜诉权。若借款人的行为确实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人理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存在欠据情形时则无法以涉嫌诈骗为由进行起诉,原因在于诈骗罪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首先,涉案人员须拥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其次,其主观意识上需明知故犯;再次,需要侵害到他人的财产权益作为犯罪对象;最后,在客观方面,犯罪分子需通过欺骗手段使受害人产生误解进而处分财产,从而导致实际损失的发生。然而,欠据所代表的是债务关系,显然这并不符合诈骗罪的实质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