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吨出事故保险公司拒赔吗
假如涉及到商业保险,且保单条款明确指出超过核定承载量为免赔条款,那么只要保险公司充分履行了相关告知责任,就有权拒绝支付赔偿金。
然而,若未在合同中注明上述规定,或者保险公司并未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那么保险公司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否存在超载行为,保险公司都必须依法进行理赔。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超吨出事故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过度超负荷运载行为若情节严重,将可能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这里所说的“过度”是指运输车辆装载货物的重量超出行驶证核准规定重量的30%,而这正是在交通肇事犯罪中定义为“严重超载”的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对于交通肇事案情具备以下任一情况者,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肇事方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导致三人以上死亡,且肇事方与其他责任人共同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肇事方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但无力赔偿金额高达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解决涉及商业保险理赔事宜,若保险契约条款明文规定超出预定承保责任范围为免责情形者,在此情况下,只要保险公司已尽到充分之告知义务,依据契约之规定,即享有否定赔偿请求权。此项措施乃是基于保险合同法律效应及公正性原则而施行,其宗旨在于确保各参与方对合同条款有清晰、全面且准确的理解与掌握,进而保障正常的商业环境以及保险公司成员应享有的合法利益。故,广大投保人士在选择保险产品及签署合同时,务必耐心谨慎审读并深入理解相关合约细则,以降低将来发生冲突与损失的风险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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