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入户结果加重吗
实际上并未加重情节之意,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不论行为人是否在户内实施盗窃行为,只要其涉及到进入他人住所这一要素,便可视为已触犯了盗窃罪的法律框架。
然而,对于盗窃金额的设定却并非硬性指标。换言之,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活动本身并非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而仅仅是构成盗窃罪的众多可能情况之一。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入户有什么规定
在对于入室盗窃行为进行认定时,主要需参考以下三个方面的标准:
首先,从犯罪客观构成要件来看,必须同时满足“入户”以及“盗窃”这两个要素;
其次,从犯罪主观构成要件来看,“入户”行为应当具备非法性质,即未经他人允许或者许可,采用隐秘手段,擅自闯入他人的私人居所或者住宅以达到盗窃目的的行为;
最后,从犯罪客体角度来看,入室盗窃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且也对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了侵害,例如威胁到个人隐私权和生命健康权等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之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之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犯罪行为,不论其是否实际窃取了他人财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值得注意的是,盗窃行为的性质而非盗窃数额大小成为确定违法责任之关键。据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实施盗窃行为,无疑构成盗窃罪,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该行为必然导致法定的加重处罚,仅作为盗窃罪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而已。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