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营运车辆拉货保险公司不赔吗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非运营性质的货运车辆若载运货物,则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将不予进行理赔。具体而言,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但同时也享有向事故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首先,如果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质或在饮酒后驾车;
其次,如遇被保险机动车辆被盗窃、抢劫期间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
最后,针对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存在上述任意一项异常情形,且在该过程中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从而给受害方带来了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将对此类事故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营运车辆营运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当涉及到非运输经营性车辆在此类运营活动中不幸引发的意外事件,保险公司是否将负有该责任以及是否将会承担相关的赔偿义务,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详细分析:若该非运输经营性车辆仅在其非运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此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然而,倘若该车辆在运营状态下,由于其用途的转变,其使用范围的扩展,以及其出险概率的增加等因素的综合作用,此时要求保险公司对其进行赔偿,则相应的难度无疑增大。
另外,如果你的车主并未事先向保险公司说明该辆车的用途已经变更,那么依照相关的规定,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拒绝赔偿该笔费用。
针对“交强险”方面,我们需要明确,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非法运营与交通事故同时发生的话,保险公司应当偿付受害者受到的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这部分可以在交强险的额度之内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涉及到了商业险,那么我们需要依循双方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判断责任归属问题。假设存在免责事项,且这些事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那么保险公司可能就不会承担任何的赔偿义务。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八条
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关于非运营货运车辆在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时的理赔问题,保险公司的规定是不予赔偿。然而,只有在以下三种特定的情况之下,保险公司才会先行垫付患者的紧急救治费用并随后进行追偿:即,在驾驶员无驾驶证或者酒后驾车;或者是在车辆处于被盗窃、抢劫期间;又或者是驾驶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异常状况所导致的事故发生,并由此产生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在此类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