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侵占罪标准最新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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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财产被侵占价值超五千元,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以侵占罪起诉。法院经审查后,将决定是否立案审理。若金额未达此限,当事人仍可起诉,要求加害人返还不当所得。无论金额大小,法律都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确保公正审理。
武汉侵占罪标准最新规定有哪些

一、武汉侵占罪标准最新规定有哪些

若被侵占财产价值超过五千元人民币,当事人便可直接以该行为构成侵占罪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经法院依法审查后,将有可能予以正式立案审理。

然而,若是涉及金额未达到五千元之限,当事人仍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加害人提供不当所得的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武汉侵占罪立案标准多少钱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指导意见,如果涉及到侵占罪的司法诉讼,其立案标准通常设定在5000至10000元之间。侵占罪,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犯罪行为,其表现为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被他人实际委托进行保管的金融资产、遗失物品或埋葬物品等非法私自占为已有,且在数额上达到一定规模,同时,在收受人提出返还要求时也拒绝归还。

2、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侵占罪作为一种典型的侵犯财产罪行,其社会危害性的主要体现方式就是通过对所侵占财物的价值进行衡量。因此,对于非法侵占罪的定罪数额标准的确定,必须充分考虑到侵占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相应的严重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面临财产被非法占有、且其市场价值超过人民币伍仟元的情况时,当事人有权自主选择向司法机关提起侵占罪诉讼。法院在正式审查案件以后,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立案进行审理的决定。然而,如果涉案金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归还不当得利。无论涉及的金额大小如何,我国法律始终坚决维护公民的财产权益,并保证所有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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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2003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从2003年6月1日起,凡户籍不在在武汉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七个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常青花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汉强、东荆派出所辖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不含托管的江夏区五村一委)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购房者申办入户后,可以依法转让或者出卖商品住宅,外地承购者不再享受购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待遇。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是指购房者1996年10月7日以后签订合同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城区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
二、办理程序:
(1)凡购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人员,必须由购房者向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购房申办户口人员从市公安局户政处领取或从武汉市人民政府公众门户网站下载《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2)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及入户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购房地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附派出所签章)。
(3)经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受理调查核实后,在十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申办人员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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