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对方没追究是否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
尽管在某些情况下,若盗窃行径的受害者选择不予追究,那么嫌疑人或者被告方或许不必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根据中国刑法所规定的原则,刑事案件不仅仅是个体间的纷争,更关乎到公众的共同利益。因此,公安部门或者检察机关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盗窃的行为展开深入的调查并提起诉讼,而并不仅仅取决于受害人的意愿。倘若盗窃金额达到了法定的标准,那么嫌疑人就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对方不接受怎么办
如若涉及盗窃案情,涉案人拒不承罪,法院理应依据相关证据进行定罪与量刑。若其抗辩罪名则表明其行为之恶劣程度,可在审理过程中予以酌情从重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构会强制对其定罪及加重量刑,因为证据链的完整性对于判定罪犯是至关重要的。仅凭被告人的口供,若无其他确凿证据相佐证,便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进而也无法对其施以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在涉及盗窃犯罪的情况下,受害人选择不予追究并不等于涉案人员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行为涉及到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调查并提起公诉,而非单纯地依赖受害人的意愿来决定是否启动司法程序。即便受害人选择放弃追究,但只要盗窃金额达到法定标准,涉案人员仍然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受害人的不追究并不意味着可以豁免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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