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喝酒开车出事保险赔不赔
若驾车者于酒后驾车时不幸遭遇交通意外事件,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从商业险的普遍规定来看,只要经由交警部门鉴定确认该起事故系由于被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存在“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无论其为轻度饮酒亦或严重酗酒驾驶,保险公司往往会采取拒绝理赔的策略。
然而,对于交强险而言,则会根据酒驾情节的轻重程度来决定是否进行赔付或者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当驾驶人员仅为饮酒驾驶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仍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赔偿处理;但若事故系由醉酒驾驶所引发,那么保险公司仅需在交强险的最高限额范围内垫付伤员的紧急救治费用,同时享有向肇事驾驶人员进行追偿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喝酒开车出了事故怎么处理
在饮洒之后进行机动车辆驾驶活动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酒后驾车者,将暂时扣留一个月至三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需要面临二百元人民币以上、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而如果所驾驶的是运营性质的机动车,则会被强制暂时扣留三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还要接受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在涉及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进行详尽的分析和评估。通常情况下,商业保险条款明确规定,如果该事故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判定为酒后驾驶行为直接造成的,不论其严重性如何,保险公司将采取一律拒绝对其进行理赔的措施。可见,驾驶人员在饮酒之后进行驾车活动不仅对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同时也有可能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到保险带来的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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