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笔录做完以后怎么处理
在案情笔录完成之后,公安机关将着手进行以下处理步骤:
首先,根据报警人所提交的各类线索以及确凿证据,对相关案件展开初步深入的调查分析工作;
其次,依据案情的具体性质,决定是否有必要正式启动立案程序以开展进一步深入的侦查活动;
最后,若经公安民警评估后认定案件确实有待深入调查,那么便会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并且派遣专业化的侦查人员肩负起具体的调查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二、派出所笔录可以查阅吗
通常情况下,在派出所进行各项工作之后,包括但不限于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的处置过程中的调查环节,除特定情况外,当事人不得查阅派出所留存的原始调查记录。
然而,在办案结束之际,若当事人出于民事诉讼的需求,经派出所审查确认后,可以复制相关案卷材料。然而,对于如上情形,当事人仍需提供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并由受托律师调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当派出所笔录完结之后,公安机关将会根据报警人所提供的各项线索以及有力证据,对于案件展开全面而深度的初期调查与剖析。根据整体案情的性质和特征,来决定是否正式启动立案侦查的程序。若有必要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公安机关会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并且派遣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侦查人员负责具体的调查工作,以确保所有案件都能够得到妥善、公正且有效的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