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新郑能去新密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在未得到执行机关的授权之前,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均不可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市区或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因此,如果能确定新郑与新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市区或者县级行政区划,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原则上是不允许离开新郑并前往新密的。反之,若新郑与新密被认定为同属一个市区或者县级行政区划,那么在没有获得执行机关的授权之下,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同样需要遵守这一规定,原则上不得离开新郑前往新密。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前往其他市区或县级行政区划,其中自然也包括新密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新规2024年有哪些变化
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际,务必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的有关取保候审的各项具体规定:
首先,被取保候审人员需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方可自由地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地域;
其次,如果出现了诸如住址、工作单位以及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的变动状况,应确保能够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主动并及时地向执行机关进行申报;再者,无论是在接受执法机构的问询调查,抑或是面临传唤出庭的情况下,都应当积极配合,做到随时听候召唤;
此外,严禁采用任何形式来干扰证人作证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最后,坚决杜绝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与其他犯罪嫌疑人相互勾结、编造虚假口供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七十一条款,已被取保候审拘束的人员,必须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所在地的市区或者县级行政区域。例如,新郑市和新密市若属于两个互不隶属的行政区划,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拘束者将被禁止前往新密市;反之,如果这两座城市属于同一个行政区划,那么被拘束者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前往其他地区,包括新密市。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拘束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前往任何其他行政区划,包括新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