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撞死人保险公司赔不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涉及到醉酒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这里所说的醉酒驾驶,具体指由于饮酒的原因而使得当事人的个人意识被完全或者部分地丧失直至无法正常控制自己的行动,从而在这一状态下实施了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然而,如果醉酒驾驶者在行进过程中无意撞到了他人且导致其不幸身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只会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费用的垫付,但并不会承担其他的赔偿责任。
关于醉酒驾驶的法律定义,它主要是指由于饮酒的原因而使得当事人的个人意识被完全或者部分地丧失直至无法正常控制自己的行动,从而在这一状态下实施了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当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只会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费用的垫付,而不会承担其他的赔偿责任。
此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没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就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显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确实存在过错,那么根据过错的严重程度,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以相应地予以减轻;
最后,如果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那么机动车一方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醉酒撞死人的交通事故检察院不批捕是完事了吗
在驾驶车辆发生致一人死亡之事故之后,关于拘留期限和审判时间方面,相关法律并未作具体规限。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日。
至于法院依据普通程序进行的案件审理,通常要求在3个月内出具宣判结果;如遇特殊情形,最晚也不应超出3个月的时限。此等情形即构成交通肇事罪。人民法院在处理公诉案件时,应确保在受理之日起2个月之内完成宣判工作,不得延迟超过3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对于因驾驶员醉酒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具有免除赔偿责任的权力。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只会支付紧急救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来说,醉酒驾驶是指由于酒精的作用,导致驾驶员失去清醒的意识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进行驾车活动。如果在这类型的事故中,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话,那么他们只会支付在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除此之外,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若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实后者存在过失,那么机动车则必须负起全部的赔偿责任;然而,倘若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后者确实存在过失,那么机动车的责任可以据此得到适当的减轻;最后,如果事故的损失是由后者故意制造的,那么机动车就不需要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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