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刑事拘留的过程中,负责案件审理工作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提出的保证金或保证人的请求,并据此对案件作出适当处理。然而,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要根据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也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事拘留让见家属这属于什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要求,在刑事拘留过程中,执法机构通常会为涉嫌犯罪的人员的家庭成员提供有关他们被拘留的确切信息。此举旨在确保家庭成员享有基本的知情权。因情况不同,警方有可能会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24小时之内将该消息通知到相关人士,然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犯罪活动的案件,可能会有例外情况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执行相关程序以期解除对嫌犯的刑事拘留时,公安机构或是检察院必须认真斟酌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辩护律师所提出的交纳保证金或者寻求保证人等有关要求。而关于取保候审这一措施通常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或并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涉嫌犯罪行为的人员。至于其能否得到批准则视司法审判部门对于案件整体情况的综合判断与评价而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