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捡东西不还是侵占罪吗
倘若在捡拾他人遗失之物品后未及时返还,则此举有可能被视为侵占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所谓侵占罪,即指擅自将受托人为其保管之财产,或意外遗落在特定场所,以及掩埋于地下的事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巨大,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或向有关部门提交该等附属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的明确规定,对侵占罪给出了详细的法律解释与惩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捡东西不还多少钱立案
在不同地区,对于拾得物归还与否的立案标准存在差异。通常来讲,当拾得之物的价值超过五千元时,即可能触犯侵占罪,进而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拒不归还原主者,应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倘若捡获并私自保留他人所遗失的物品而未能即时物归原主,那么这种行为就极有可能被视为侵占罪的一种具体表现方式。所谓侵占罪,即是指未经许可便擅自将受托人为其保管的财物,或者是意外遗落在特定场所,以及被掩埋在地下的物体非法占有,并且这种占有数额较大,甚至到了严重程度,仍旧拒不交还这些物品给原所有者,亦或是未向相关部门提交这些附属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对于侵占罪做出了详尽的法律解释和相应的惩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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