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下强奸罪者能否申请取保候审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倘若该犯罪嫌疑分子或者被告涉嫌管制处罚、拘留或者单独适用附属刑法的可能性较为突出,亦或是有很大概率面临有期徒刑以上重型刑罚的刑责,同时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以及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诉求。
然而,对于强奸罪这类通常被视作极度暴力性犯罪的案件来说,如果存在情节极其恶劣、有明显逃脱倾向或者对社会造成了重大危害等因素,那么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很可能会认为不适宜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犯强奸罪能否减刑
因涉及强奸罪而被定罪量刑者,依然具备获得减刑的可能性。
然而,这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具体条件,首先是需要服役的囚犯所犯下的罪行应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之一;
其次,他们在监狱服刑过程中需严格遵循狱方的各项规则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以求洗心革面;
最后,他们还需展现出真正的悔过自新之意,或者在改造过程中有突出的立功表现。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犯下强奸罪行的被告能否申请取保候审,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身负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责,或者虽然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威胁,并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话,那么他们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强奸罪作为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如果其情节极其恶劣,存在着逃脱法律制裁的可能性,或者对社会构成了极大的危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申请很可能无法得到批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