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间,由于安全管控等因素,家属往往无法亲自探视嫌疑人。
然而,他们仍然有机会与嫌疑人取得联系,这便是由律师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因此,家属可考虑委托律师,以便于了解案件进展以及向嫌疑人传达必要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八条:
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若有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而遭受司法机关的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定将会受到刑事审判与处罚。在此情形下,当事人的亲属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司法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争取获得法律援助。作为上述行为的重要环节,辩护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可以为嫌疑人提供充足的法律支持;协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代理其申诉、控诉;申请对强制性措施进行调整;向侦查机构了解嫌疑犯所涉及的具体罪名以及该案件的其他相关信息,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建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当涉嫌触犯寻衅滋事罪名的当事人遭到刑事拘留之后,家人无法直接进行探访。但是,他们可以选择让律师代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明确规定,律师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48个小时之内得到妥善安排。在此期间,家属可以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来深入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并且有权利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嫌疑人,以保证双方之间的通讯渠道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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