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调解员多少个工作日联系人
我们通常会从接收到案件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与您取得电话联系,以便就案件进行和谐友好的调解协商。倘若经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各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我们将会毫不犹豫地迅速启动正式的立案程序。在民事调解的整个过程中,尽管其流程可能相对复杂繁琐,但是基于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之力,平均而言,我们可以确保在大约一周的时间内使调解程序顺利圆满地结束,其中包括提交立案申请、展开全面和深度的调节工作以及制定最终的调解书等环节。一旦全体参与调解的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接收了这份自愿达成的民事调解书,则意味着该调解文件正式生效。此处情形之下,若总有一方未能按照协议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便有权直接向法庭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法院调解员调解后对方没有赔偿多少天执
调解结束之后,若借贷方仍然未能如约偿还借款,求助者可依法于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向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强制执行。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申请执行的有效期为两年。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与中断问题,应参照适用我国相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来说,前述所指的申请执行期间,自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需分期履行债务,则应从每一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并未明确规定履行期限,则应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人员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同时有权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在接收到相关案件之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以便展开深入的调解协商工作。如果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我们将会立即启动正式立案程序。借助于我们专业的团队力量,我们有能力在每周内完成从立案到深度调解再到制定调解书等一系列流程。一旦调解书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确认并生效,任何一方如有违反约定的行为,另一方都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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