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声明离婚之后,双方仍可选择复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男女双方在离异后因情感上的藕断丝连以及重新认识对方而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情况,他们应遵守规定并前往当地婚姻登记部门重新申请办理结婚手续。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涉及到离婚、复婚的问题时,每对夫妇都需强调提供已经生效的离婚证书。我国严格尊重公民的婚姻自由,因此,只要当事人能够满足相应的结婚登记所需具备的法定条件,就有权依法注册成立新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离婚后还能签补充协议吗
在经过正式的协议离婚程序之后,夫妻双方仍然可以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首先,夫妻双方务必以书面形式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需明确记载双方均同意离婚这一真实意愿,同时详细陈述有关孩子抚养权归属、财产分配以及共同债务责任承担等事宜。
接下来,夫妻二人需要向司法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并在等待一个月的审批时间过后,便可在相关机构领取相应的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离婚之后,男女双方有权利和机会重新恢复他们的婚姻关系。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如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由于情感上的重新融合而自愿选择重新成为合法夫妻,则必须按照特定要求,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再次的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在办理复婚过程中,已经生效的离婚证书将会被作为必备的申请材料之一。在我国,我们始终秉持着对婚姻自由的尊重态度,只要符合法定的各项条件,当事人便享有依法建立新的婚姻关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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