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怀孕生孩子可以把小孩户口上在男方吗
(一)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子女的监护和抚养权归属哪一方,子女的户籍便随其所在;
(二)若子女尚未成年,则需要其父母亲代理完成户籍的迁移手续;
(三)倘若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岁了,便可以自行处理户籍的迁移事宜;
(四)当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他们可以选择独立立户,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即可;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夫妻在离婚过程中,其中一方需将户口迁出,若该方拥有固定住所,则可将户口迁至该住所所在地;若无固定住所,则可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请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怀孕可以申请复婚吗
在离异之后,若意外得知自己已经怀有身孕,那么此时便可与前配偶进行深入且真诚的沟通,从而商讨是否需要提出复婚申请。或者,待孩子出生以后,父母亦有权向对方提出子女抚养问题,要求其履行相应义务提供必要经济支持。但须注意的是,一旦经过正式登记,便无法轻易撤回原有离婚判决,也无法恢复到原来的婚姻状态,除非当事人重新注册结婚。面对以上状况时,具体的处理方式应当视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离婚之后,子女的监护权以及抚养权将直接影响他们户籍所在地的选择。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们,家长需要作为代理人代为执行户口的迁移事宜;而对于已经成年的孩子们,则可以自主进行户口的转移操作。当孩子年满十八岁之际,他们便具备了独立立户的资格,只需要携带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即可。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其中一方必须要将户口迁出,如果拥有稳定的居住场所,那么可以将户口迁往该地;反之,则需要向司法机关提出分户迁移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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