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首先,应前往原先新生婴儿诞生的医院,找到曾经接待新生婴儿的科室,向其索取并开具住院分娩医学情况的明确证明文件。
其次,新生婴儿的家长还需亲自前往当地的妇幼保健机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格,在认真填写完毕后,务必提交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户口簿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最后,将由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递交给当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便进行出生证明的补办手续。
《民法典》
第十五条【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二、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吗
若您所持有的出生证明不幸遗失,仍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救。
首先,需在相关媒体上刊载遗失声明;
其次,向原颁发机构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补发申请;
最后,携带完整的补发申请表格,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核准并补办新的出生证明原件。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若欲妥善补充办理出生证明文件,请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请前往您孩子于出生时所在医疗机构相应科室,获取有关住院分娩方面的证明材料。然後,您可携同上述证明材料前往当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领取并认真填写补发申请表格,同时还需要提交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作为辅助证明。最后,请将医院所开具的证明文件递交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便顺利完成补充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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