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毁损转租关系怎么认定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损失赔偿责任应主要由承租方承担。如果由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的不当行为导致租赁财产遭受损坏,出租方则无法向次承租人提出违约责任要求。这是因为合同有其相对性原则,次承租人并非与出租方直接签订协议,因此他们并不直接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出租方仍然具有向次承租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
此外,出租方也可以向承租人提出违约赔偿责任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承租人对出租方的违约责任以及次承租人对出租方的侵权责任之间存在着不真正连带责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次承租人将承担所有的最终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第三人造成工伤,员工单位是否向第三人追偿
当因第三方导致员工因工受伤时,雇主在为其承担补偿责任之后,依然有权向该第三方进行追责求偿。若员工由于用人单位之外的个人或组织实施侵权行为而遭受人身伤害并因此引发赔偿权益争议,则赔偿要求者有权力向该第三方提出民事赔偿诉讼,以期得到法律的支持和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照现行的相关法规,对于损失赔偿问题,主要的责任通常会落在承租方身上。若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对租赁物造成了损害,出租方可能无法追究次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因为其并非与出租方签订直接合同的当事人。然而,尽管如此,出租方仍然有权向次承租人追讨侵犯产权的赔偿责任,或者是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有必要弄清楚二者之间所构成的并非完全的连带责任关系,最终的赔偿责任将由次承租人来承担。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