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辞退提前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员工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所在的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书面辞呈,才得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关系。然而有别于相关法律中对用人单位以员工试用期表现与录用标准不符为由解约的具体时限并无特定规定要求必须提前三天告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辞退补偿标准是按照底薪吗
关于试用期内即遭解雇的员工,通常情况下并无须承担支付补偿金之责任。然而若贵司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已对相关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则应遵循契约规定实施解雇补偿。如若在劳动合中并未明订试用期解雇补偿金的具体标准,一般来说将依照员工实际获得的工资收入为依据来计算相应数额。
也就是说,补偿金额往往会按照员工所持有的底薪作为参考进行核算。在此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具体补偿金额的确定可能受到所在地区、行业特点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等多重因素影响而存在差异。故此,敬请查阅当地适用的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指导,以获取更为精准详尽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的严格限定,在员工处于岗位试用阶段时,必须预先递交至少三个工作日前的书面辞职申请,方可获得法定的离职授权资格。然而,相较之下,未有对用人单位基于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的实际表现,与当初所设定的录用标准存在差异这一理由而进行的解约行为,其具体的通知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即无需提前三日进行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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