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以后我是在没钱还如何避免强制执行
为使法院暂停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应递交解除或中止强制执行之申请,并由审理该案件的法院对其予以全面审查,以判定所提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此外,若申请人或任何利害关系人认为相关执行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有权向负责执行此案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法院判决退赔是必须退吗
若刑事判决书责令被告做出退赔要求,受害方则可向法院提出相应的执行申请。当被告有非法侵占或处置被害人财产之行为时,应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责令其履行上述退赔职责。如若是退赔要求未能得到遵守与落实,当事人有权申请进行民事赔偿,这一事项将被强制执行,即使现阶段被告可能面临无偿付清赔偿款的困难,也可以提出分期付款的方案以达成解决方案。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当事人若欲向法庭申请暂缓强制执行必须提交明确的解除或者中止申请,并由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所申理由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和核实,以确定其是否合理合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或者有关利益方发现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请求法律给予公正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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