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给女员工休产假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条例,女性劳动者在怀孕期间应有权享受法定产假,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剥夺这一正当权利待遇。若遇到此类无理待遇,您可以首先尝试与所在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理性的沟通交流,协商解决问题;倘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展开维权行动。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当公司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同时而未支付员工薪资时,所涉事项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严肃投诉或者是提起劳动仲裁行动。
对于因为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产生的争议,被雇员工有权利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正式投诉,或是直接以书面形式提出劳动仲裁申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请务必要留意收集和整理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诸如工作制服、工资清单、工卡证件、证人证言等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女性劳动者在怀孕期间应当享有法定的产假权利,任何企业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或者剥夺。倘若遭遇不公正待遇,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如果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申请,以此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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