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银行钱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
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法院有权利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若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法院判决,法院有权依照相关法规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及处分。
其次,如存在无可供执行资产的情形,法院可采取如限制高额消费、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性措施,以此来督促被执行人尽早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最后,假如经过法院采取上诉措施后,仍然欠缺执行条件,法院将会作出裁定暂停执行,直到日后找到关于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的确切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若信用卡逾期且无法立即全额还款,逐次偿还部分金额是否构成金融诈欺,需具体分析。其是否属于信用卡金融诈欺的范畴,关键在于判断该行为是善意还是恶意的透支。善意与恶意透支的区分在于持卡人本身的主观意图存在差异性。客观方面,尽管二者都表现出透支状况,但是前者的行为代表持有者有意提前使用并承诺到期归还欠款以及利息;而后者则是试图占有透支款项,甚至毫无偿债诚意或无力归还。恶意透支,则是针对持卡人在个别情况下,由于非合法侵占他人资产为目的,超过既定信用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而且在发卡银行多次催促仍未履行债务的行为的描述。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申请人向司法机关发起强制执行申请之后,该机关相应地有权向应履行义务的被告方发出执行通知书。倘若被告未能按照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期限内履行,那么司法机关将会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及处分被告名下的财产。若经严格评估被告名下并无可供执行之财产时,司法机关将有权力对其施以消费行为的限制,以及将其列为失信人员名单等相关法律教训手段,使其不得不履行应尽职责。然而倘若被告始终无法提供足够的执行条件,司法机关会先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并且只有在找到被告作为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线索之后,才能够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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