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同期限内遭到解雇时,赔偿办法将依据该雇员在该公司所服务的时间为基础,每年给予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金。
2.若雇佣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则按一整年来计算,如果雇佣时间低于6个月的,则将赋予半个月的薪水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当涉及到非法解雇时,则应该以上述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款给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签订合同时若未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而选择离职通常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然而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可能需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1.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承诺,则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向雇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需以约定为准,但其上限须控制在用人单位已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范围之内。
此外,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还应限定于服务期尚未正式履行的那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之上。
2.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之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时在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此项承诺,应严格按照约定的金额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可以通过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则可提前3天通知。如果劳动者自愿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需对此负责,但若由劳动者擅自提前解除,则需对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在合规的期限范围之内辞退雇员,赔偿金将根植于其服务年限之上,每年偿付一个月份的工资以待安置。若连续服务超出了六个月却未满整整一年,此时应依照整一年来衡量;若服务时间尚短于六个月,那么仅需支付半个月份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针对任何非法解雇行为,赔偿金额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两倍予以支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