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销组织被捕,被骗人如何追回资金
关于传销活动所涉及的资金能否得以回收,以下是几种可行的方法:
首先,对于因参与传销活动而受害的人群而言,只要赃款能够得到成功追回,那么受害者就有可能完全或者部分地恢复他们的财产损失。为了尽快挽救这一局面,当事人需要在案发之后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工作,力求早日将嫌犯追捕归案并追回赃款,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的经济损失。
其次,对于通过参与传销活动所积累的财富,如果遭到了当地工商局或者公安局的惩处和没收,那么这些款项基本上不太可能会被返还给受骗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传销组织是谁监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发现与查处传销行动时,若存在涉嫌触犯犯罪的情况,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将案件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而对于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传销案件,如经过深度调查后判定并非构成犯罪的事实,也应依据法律规定,把案件依法移交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进一步的查处工作。总而言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都需在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传销行为进行打击。
《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在非法传销行为中所涉及的资金回收问题,其关键所在在于是否能够成功追回赃款。如果案件处理过程中能够成功追回赃款,那么受害者便有可能获得部分或者全部的经济补偿以弥补损失。然而,在案发之后,涉事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执法机构,全力以赴地进行嫌犯的追捕以及赃款的追讨工作,以此来尽可能地降低经济损失。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没收的传销资金,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返还给受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