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给离职员工发工资怎么办
当员工离职之后,若企业未能按时发放其应得的薪资报酬,那么该名员工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些维权程序包括但不仅限于:
首先可尝试与企业展开协商沟通;
其次,寻求调解组织协助进行调解;进一步地,向当地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问题;若以上措施均未起到理想效果,则可考虑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诉;如果对仲裁裁决仍旧持有异议,主张方还能有新的司法救济选择,即向对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一种途径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针对拖欠薪资问题颁发支付令。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将成为双方共同遵循和执行的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公司不给工资只买社保怎么办
当公司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同时而未支付员工薪资时,所涉事项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严肃投诉或者是提起劳动仲裁行动。
对于因为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产生的争议,被雇员工有权利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正式投诉,或是直接以书面形式提出劳动仲裁申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请务必要留意收集和整理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诸如工作制服、工资清单、工卡证件、证人证言等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员工离职之后,若企业欠发其应有之薪金,该员工依法享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可以采取以下多种途径进行妥善解决纠纷:首先,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其次,也可选择寻求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处理;再次,倘若对企业的回应不满意,还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反映;此外,如果以上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员工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仍然持有异议,员工还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法院的判决将成为双方必须遵守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