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房产怎么单独所有
关于婚内购房如何归属的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供参考:
首先,婚后购买的房屋,只要夫妻双方承诺并签署书面协议,明确房屋产权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项主张就会生效,对夫妻各方产生约束力。
其次,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后得到了由各自父母全额现金出资购置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一方子女的名下,那么这些不动产将被视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房产。
最后,假设婚后夫妻之间有一方使用了其个人婚前财产进行购买行为,并且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名义之下,那么这类财产同样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中某一方的婚内个人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房产单独所有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置房产并不必然归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此种特定情况下,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屋,可能被判定为其个人所有。
具体来说,如果婚后,某一方的父母全额支付购房款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并将所有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名下,那么可以视为这是对单方面给予的赠予行为,这样的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该夫妻中的特定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当双方父母共同支付了购房款购买不动产,并且所有权证书上的署名人为某一方的子女时,这种不动产则可以根据各方父母的出资比例被判断为是父母双方按照各自出资额度所共享的共有财产,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着明确的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为了确保婚后房屋产权得以独立认定,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夫妻双方需要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房屋的归属,这种约定具有对双方的法律约束力;其次,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各自的父母全额出资购置房屋并将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则可被视为个人财产;最后,如果在婚后使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房屋并将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此种情况下的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范畴。遵循上述规定,便能够清晰地界定婚后房产的独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