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车开门杀乘客保险公司赔不赔
根据交通管理部门针对此起事故所作的事实认定以及其形成原因的全面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权威依据。若该出租车在停车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而乘客在打开车门时同样犯下错误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则双方将构成共同侵权的法律关系,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共同侵权行为必须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六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共同侵权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以该连带责任超出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出租车开车门撞电动车怎么赔偿
当乘客在未确保车辆完全停止时就匆忙打开车门导致意外事故的情况下,应当由该名乘客以及驾驶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车辆尚未来得及完全停定之前,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开启或关闭车门,更不可进行上下车等行为。此外,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也必须保证其车门的开关不会对其他车辆和行人们的正常通行造成任何阻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依据交通行政机关对于事故所做的客观判断与深层原因剖析,事故责任认定书堪称这方面的权威依据。假如一起事故是由出租汽车停车过失及乘客错误开关车门而共同引发的,那么我们可以断定,这两者均构成了共同侵权行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方必须对这种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