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出险保险公司赔不赔

最新修订 | 2024-07-18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机动车停放地下停车场遇事故,被保险人需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拨打客服热线沟通,如损失符合合同,保险公司将优先按约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充,再有缺口由肇事方负责。
地下车库出险保险公司赔不赔

一、地下车库出险保险公司赔不赔

机动车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内时,如不幸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虽然已经依照规定购买了适宜的保险产品,但仍然需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地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提交理赔申请。为了方便保险公司派遣专业工作人员亲临现场进行勘察和评估损失情况,可以采取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其他有效途径进行沟通。如果所遭受的损失情形符合保险合同所载明的各项条款,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赔偿义务。

具体来说,首先,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交通强制保险将被赋予优先赔偿的权利;

其次,若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则由被保险人自行购买的商业保险来进行补充赔偿;

最后,若商业保险的赔偿仍然存在缺口,则由肇事方承担起弥补剩余部分的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地下车库违建可以直接起诉物业

在处理地下车库违建问题时,单独起诉物业是不可取的。事实上,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此类违建行为,通常应由物业进行监管及管理。若物业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了此种现象,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并向违规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倘若业主对此置之不理、拒绝进行整改的话,那么物业有权将此事上报至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向城市规划部门进行举报。最终,由城市规划部门依法向违规者下达拆除指令。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若机动车在地下停车场出现事故,被保险人应立即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提交相关的理赔申请资料。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沟通协调后,假如确属承保范围内所发生的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将首先依据保险合同规定,全额支付该项责任范围内的保险金;倘若存在不足以支付全部损失的情况,则会由商业保险进行补充;若仍然存在未被覆盖的金额,则将由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地下车库出险保险公司赔不赔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5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6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2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8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8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8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地下车库的出售与出租问题
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分摊,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在此情况下,关于开发商对地下车库的处分问题,商品房项目附属的地下车库应优先满足本地块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购买、租赁。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地下车库,在预售期间仅可预售给本地块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车库能做仓库吗?买车库需要什么证件!一般县城车库多少一个
[律师回复]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①如果开发商未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到共摊面积中也未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同时也未将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进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则所有权应归属于开发商。但是即便如此,开发商也不能把车库出售给任何非业主。如果按建设规划要求,开发商必须为小区业主提供车库,则开发商只能将车位在出售住宅时一同出售给小区内的业主所有,此时,出售所得价款应归开发商所有。
②如果开发商已经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到共摊面积中或为吸引购房者购房,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或将建设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进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则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当然,经全体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确定该车库的专有使用权,即部分业主可以通过专有使用权取得对停车场的使用权,使用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物业管理之需。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7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地下车库的出售与出租的问题有哪些
1、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分摊,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2、地下车库作为共有部位,建筑面积已进行了分摊。3、地下车库属“人防工程” 如地下车库属“人防工程”,则开发商不得出售车库的产权。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库房少货库管必须赔偿吗
[律师回复] 不一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并且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50%左右的损失;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并且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公司规章制度,达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造成一定金额以上的损失的,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如果数额较大达到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关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数额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未达到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数额,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无法胜任岗位给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7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仓库货物的出入库基本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仓库货物的出入库基本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出库管理流程:  
1、业务部开具出库单或调拨单,或者采购部开具退货单。单据上应该注明产地、规格、数量等。    
3、仓库收到以上单据后,在对出库商品进行实物明细点验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准确、无误,方可签字认可出库,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4、出库要分清实物负责人和承运者的责任,在商品出库时双方应认真清点核对出库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以及外包装完好情况,办清交接手续。若出库后发生货损等情况责任由承运者承担。    
5、商品出库后仓库管理流程员在当日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账货相符。    
6、按出货仓库管理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入库管理流程:  
1、采购部下定单时应该认真审核库存数量,做到以销定进。    
2、采购部审核订单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核定进货数,杜绝出现库存积压,滞销等情况。    
3、订单录入后,采购部通知供货商送货时间,并及时通知仓库。    
4、当商品从厂家运抵至仓库时,收货员必须严格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出现破损、是原装短少、邻近效期等情况。收货人必须拒绝收货,并及时上报采购部;若因收货员未及时对商品进行检查,出现的破损,原装短少、邻近效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收货员承担。    
5、确定商品外包装完好后,收货员必须依照相关单据:订单、随货同行联,对进货商品品名、等级、数量、规格、金额、单价、效期进行核实,核实正确后方可入库保管;若单据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应及时上报采购部;若进货商品未经核对入库,造成的货、单不相符,由该收货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入库商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按照商品外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搬运;在堆码时,应按照仓库管理堆放距离要求、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若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商品损坏由收货人承担。    
7、入库商品明细必须由收货员和仓库流程员核对签字认可,做到帐、货相符。商品验收无误后,仓库管理流程员依据验收单及时记账,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时间、单证号码、验收情况、存货单位等,做到帐、货相符。若不按照该制度执行验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仓库管理流程员承担。    
8、按收货仓库管理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地下车库土地使用年限是几年?
车库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都是在40年,车库购买的时候要签订单独的合同,在进行转让出售的也都是单独处理的。车库土地使用年限房子使用年限一样,车库属于房子的附属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车库地下车库房产税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城镇房屋地下空间土地使用税要不要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而如何区分地下建筑物的性质,政策也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因此,房屋的地下部分应当与地上部分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的计算方法一并计算房产税,而不应将地上、地下分别计算。 二、城镇房屋地下空间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的规定: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地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但个人所有的地下建筑用于居住的,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十八条,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是否减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的规定: (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 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 1.2%.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协议书要写车库出卖人:甲方车库受卖人:乙方达成如下协议:买方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车库位置:车库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总价:有关事项。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建筑工程租赁的场地,仓库,仓库,仓库,是否属于固定资产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值(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记账。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购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接原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记账。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6、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7、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吗
地下停车场是开发项目为了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建筑设备使用场所等功能需要所建设的建筑物,由于人防工程需要设置于地面以下,通常会和地下停车场合用,即战时为人防地下室,平时作为车库、储藏室使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地下车库出险保险公司赔不赔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