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7天是刑事拘留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所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若发现被拘留者有需要进行逮捕的情形时,应在被拘留人士被保护起来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按照程序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豫备其进行审查与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公安部门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与批准的时间则可适当延长,最长可达四个自然日。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37天的拘留期限可能已经包含了在特殊情况下延长的审查与批准时间。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37天都属于刑事拘留的范畴,还需要结合实际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如果拘留期限超出了法定的审查与批准时间,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审查该拘留行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37天是属于检察院取保吗
诚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第37个自然日为原告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定时限。换言之,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法律总计赋予被告方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周期仅为一周。实际上,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亦为37日,此期间既包括了公安部门行使职权处理的30日,还涵盖了检察院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批的7天。因此,在如此至关重要的37日内,倘若检察院基于各种因素决定撤销逮捕申请,同时被申请人具备符合我国取保候审各项条件的背景下,便有机会从羁押状态中解脱出来并重获自由。由此可见,这37天正是决定被告是否能成功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要特别提醒广大涉嫌违法犯罪的公民及至亲家属或辩护人权衡其中背后的利弊,把握住每一丝可能获取取保候审批准的机遇,尽全力提升申请成功的概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拘留决定之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检察机关进行逮捕审查,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至四个工作日。然而,需要注意的是,37天的拘留期限并不完全等同于刑事拘留的期限,其中可能包括了特殊审查的时间。如果拘留期限超过了法定时限,则需要对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进行重新审查。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